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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防火安全认证 FSC认证 KM2,KM1,KM0 防火安全认证,FZ-123 Fire Safety Certificate
执行法规是2008年7月22日俄罗斯联邦f法规 FZ- 123《消防安全要求的技术法规》
第一节
俄罗斯消防安全的一般原则
第1章一般规定
第1条技术法规的适用范围和适用范围
1.本联邦法旨在保护公民和法人实体、国家和市政财产的生命、健康、财产免受火灾影响,确定消防安全领域技术法规的主要规定,并规定保护对象(产品)的一般消防安全要求,包括包括建筑物,结构和结构,工业设施,消防技术产品和通用产品。关于特定产品的消防安全要求的技术法规的联邦法律不适用于建立比本联邦法律规定的消防安全要求更低的部分。
2.本联邦法关于提供保护对象的消防安全的规定具有以下约束力:
1)设计、施工、大修、改造、技术改造、功能目的的变更、保护对象的维护、操作和处置;
2)制定、采用、应用和实施包含消防安全要求的技术法规的联邦法律,以及消防安全的监管文件;
3)开发关于保护对象的技术文档。
3.关于特殊用途保护设施,包括军事设施、放射性和爆炸性物质和材料的生产、加工、储存,化学武器和爆炸物的销毁和储存物,地面空间物体和发射场,采矿作业位于森林中的,与该联邦法一起,必须遵守俄罗斯联邦监管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安全要求。
4.核武器消防安全领域的技术法规及其组成部分的开发、生产、运行、储存、运输,清理和处置的相关程序,以及核武器综合体组织的建筑物、结构;建筑物/设施的消防安全领域的技术规则由俄罗斯联邦立法。
第2条基本条款
为了本联邦法的目的,2002年12月27日联邦法第2条确立的基本概念N 184-ФЗ“关于技术法规”(下称 - 联邦法律“关于技术法规”),1994年12月21日联邦法第1条N 69-FZ“消防安全”(以下简称“消防安全联邦法”),以及以下基本概念:
1)紧急出口 - 通往逃生路线,直接通往外部或安全区域的门,舱口或其他出口,用作救助人员的额外出口,但在评估所需的逃生路线和逃生路线的数量和大小是否合格时不予考虑满足火灾时安全疏散人员的要求;
2)安全区 - 人们受到保护免受火灾危险因素影响或没有危险因素的区域;
3)爆炸 - 介质的快速化学转化,伴随着能量的释放和压缩气体的形成;
4)爆炸性混合物 - 空气或氧化剂与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气,可燃粉尘或纤维的混合物,在一定浓度和爆炸起源的情况下,能够爆炸;
5)保护对象的火灾和爆炸危险 - 保护对象的状态,其特征是可能发生爆炸和发生火灾;
6)可燃介质 - 暴露于点火源时可燃烧的环境;
7)消防安全声明 - 一种合格评定形式,包含旨在确保设施火灾风险监管价值的消防措施信息;
8)允许的火灾风险 - 火灾风险,其水平在社会经济条件的基础上是可接受和合理的;
9)个人火灾风险 - 火灾风险,可能导致人员因接触火灾危险因素而死亡;
10)点火源 - 一种引发燃烧的能量暴露方式;
11)建筑物,建筑物,建筑物和消防员的建设性火灾危险等级,隔间 - 建筑物,结构,建筑物和防火隔间的分类特征,由建筑结构的参与程度决定了火灾的发展和危险的形成火灾因素;
12)建筑物,结构,构筑物和建筑物的功能性火灾危险等级,防火隔间 - 建筑物,结构,建筑物和防火隔间的分类特征,由这些建筑物,结构,建筑物和防火隔间的操作目的和特征决定,包括在这些建筑物,设施,建筑物和生产工艺过程中的防火隔间的实施特征;
13)室外安装 - 位于建筑物,结构和结构外的设备和技术设备的复合体;
14)所需的疏散时间 - 从发生火灾的那一刻起,在此期间人们必须撤离到安全区域,而不会因暴露于危险的火灾因素而损害人们的生命和健康;
15)保护对象 - 产品/包括公民或法人实体的财产、国家或市政财产(包括位于定居点领土内的物体,以及建筑物、车辆,技术设施、设备、单位、产品和其他建立或必须建立消防安全要求以防止火灾并在发生火灾时保护人员;
16)氧化剂 - 能够与可燃物质反应,使其燃烧并增加其强度的物质和材料;
17)火灾危险 - 火灾因素,其影响可导致人员受伤,中毒或死亡和(或)物质损坏;
18)火场 - 最初发生火灾的地方;
19)主要灭火设备 - 用于在其发展初期灭火的便携式或移动式灭火设备;
20)保护对象的防火安全 - 保护对象的状态,其特点是能够防止火灾的发生和发展,以及对火灾危险因素的人身和财产的影响;
21)物质和材料的火灾危险 - 物质和材料的状态,其特征是物质和材料可能燃烧或爆炸;
22)保护对象的火灾危险 - 保护对象的状态,其特征是可能发生火灾,以及人员和财产暴露于火灾的危险因素;
23)火灾报警系统 - 一套技术手段,用于火灾探测、处理、发送火灾通知、具体信息和(或)发出命令、以激活自动灭火系统和激活烟雾保护系统,工艺和工程设备的执行系统,以及其他防火装置;
24)消防站 - 一个消防设施,其中有用于存放消防设备及其维护的房间,用于容纳人员的办公场所,用于接收消防警报的房间,执行分配给消防的任务所需的技术和辅助设施;
25)火灾探测器 - 一种用于产生火灾信号的技术工具;
26)火警 - 一种旨在提醒人们火灾的技术工具;
27)防火隔间 - 建筑物,结构和结构的一部分,由防火墙和防火天花板或涂层隔开,具有结构的耐火限制,确保在整个火灾期间防火不会扩散到防火隔间的边界;
28)火灾风险 - 衡量实现保护对象的火灾危险及其对人员和物质价值的影响的可能性;
29)物质和材料的火灾和爆炸危险 - 物质和材料形成易燃(易燃或易爆)环境的能力,其特征在于其物理化学性质和(或)在火灾条件下的行为;
30)火灾危险(爆炸)区域 - 封闭或开放空间的一部分,在该空间内可燃物质不断地或定期地循环,并且它们可以处于正常的过程模式或其违反(事故);
31)结构的耐火性(填充防火障碍物) - 从标准试验条件下的火灾冲击开始到发生这种结构标准化的一种极限状态(填充防火障碍物)的时间间隔;
32)火警接收器 - 一种技术装置,用于接收火灾探测器的信号,监测火灾的完整性
信号,灯光指示和事件的声音信号,形成启动消防员控制装置的起动脉冲;
33)消防员控制装置 - 一种技术装置,设计用于将控制信号传输到自动灭火装置,和(或)打开烟雾保护系统的执行装置,和(或)提醒人们有关火灾的信息,以及将控制信号传输到其他消防装置;
34)生产设施 - 工业和农业设施,包括仓库,工程和运输基础设施(铁路、公路、河流、海运、空运和管道运输)、通讯设施;
35)防火屏障 - 具有额定防火等级和结构火灾危险等级的建筑结构,三维建筑构件或其他工程解决方案,旨在防止火灾从建筑物,建筑物,建筑物的一部分或建筑物之间蔓延种植园;
36)火灾中断(火灾距离) - 为防止建筑物,建筑物和(或)建筑物之间的标准化距离火蔓延;
37)火灾通知传输系统 - 一组联合操作技术设备,用于通过通信信道进行传输,并在受保护设施的火灾报警的集中观察点接收,服务和控制和诊断通知,以及(如果有反向信道)传输并接收遥控命令;
38)火警系统 - 一组安装在一个物体上并由一般消防站控制的火警装置;
39)防火系统 - 一套组织措施和技术手段,排除在保护对象上发生火灾的可能性;
40)烟雾保护系统 - 一套组织措施,空间规划决策,工程系统和技术手段,旨在防止或限制火灾期间建筑物,结构和结构的烟雾危险,以及火灾危险因素对人员和物质价值的影响;
41)消防系统 - 一套组织措施和技术手段,旨在保护人员和财产免受火灾危害的影响,并(或)限制火灾对保护对象(产品)的影响;